1.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近几年来,党和国家一直重视农村土地承包工作,自2008年以来连续八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特别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要求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一是体现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二是为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奠定好基础;三是能够让农民吃下一颗长效“定心丸”,激发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避免土地掠夺式经营;四是能够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是通过图解、实地测量等多种方法,弄清、搞准农户承包地面积和地块四至。二是借助于符合标准的各类影像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绘制出农户承包地块示意图,做到一户一图,标识统一的地块编码。三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四是颁发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五是进行登记资料归档,将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包括哪些内容?
  本次登记主要是对二轮承包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不改变二轮承包时期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和权属关系。打个比方,相当于给农民承包土地办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原来的所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记载的内容简单随意、面积不准、四至不清,有的地方农民证书已经遗失。这次所发的新证书,政府利用现代化科技,帮助农户进一步明确家庭承包耕地的实际面积,每块土地的空间位置,哪些人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给农户吃上定心丸。
  4.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把握的原则有哪些?
  一是依法规范的原则。依照法定内容和规范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
  二是保持稳定的原则。这次是对原有土地二轮承包关系的完善,不是推倒重来,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三是民主协商的原则。以农民群众认可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发挥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作用。
  四是“确地”为主的原则。凡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地确权到户。
  五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各地农村土地承包实际,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六是地方负责的原则。省市统筹安排,辖市区党委和政府组织实施,镇村具体承担,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
  5.怎样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关键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和经费。具体工作按照六步工作法进行:一是前期准备。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收集整理资料。二是入户调查。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三是测量绘图。进行地块测量和绘图。四是公示审核。将地籍草图、承包地信息、共有人情况等在村、组公示7天。五是登记发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颁证。六是建档入库。形成档案资料及电子信息档案。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什么为基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前提下,以二轮土地承包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调查成果依法进行。在这些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不能打乱重分,更不能推倒重来。
  7.确权登记颁证是否需要重新丈量承包地?
  从已开展的试点情况看,通过重新核查,把面积、四至弄准,农民是欢迎的。具体用什么办法,是重新丈量、重新航拍,还是用国土“二调”的数据图像调绘,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确定。但无论采取什么办法实测,走什么样的技术路线,要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可以全部实测,也可以部分实测,只要符合标准规范、达到精度要求、符合当地实际、农民群众认可,都是可以的。要充分利用国土“二调”等现有资料成果,尽可能减少人工和费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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